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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慧,女,今年33岁,是山东潍坊一大型企业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我原本家庭幸福美满,工作称心如意,事业一帆风顺,曾多次被评为单位的先进工作者,参与编播制作的节目也数次获奖。但我因为性格内向,自命清高,对周围的环境和人际关系持一种厌倦漠视态度,工作之余从不主动与外界接触,也不愿与他人交流沟通。 1997年7月,我在北京广电学院进修时接触《转法轮》后,虽也感到其中文法不通,逻辑混乱,自相矛盾,但对“真善忍”、“上层次”、“圆满”等却十分向往,如获至宝,以为找到了人生真谛,深感自己“得法”晚,下决心尽快赶上,早日实现“圆满”。因此,我回单位后,除了应付日常工作外,不再读其他书报,不看电视,业余时间几乎全部用在了“学法”、练功上,精神逐渐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所控制,自称为“法轮大法”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单位领导在动员我进市心理矫治中心学习时,我曾自负地对单位领导说:“我去可以,如果你们能够说服我,我就走转化的路子;如果你们说服不了我,那你们就跟我学大法”。 到市心理矫治中心后,工作人员一是引导我用一种开阔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以身边的事实充分说明现实生活中的丑恶现象虽不可避免,但毕竟是局部的,并不能代表人类社会的本质,人类社会是美好的,而且是在不断地发展和进步的,决不是像李洪志说的那样越来越坏。李洪志片面夸大社会丑恶现象,无非是要丑化人类;毫无根据地杜撰人类的起源、归宿,就是要把自己打扮成“救世主”,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二是工作人员利用有关资料提供的确凿事实,指出李洪志不过是一个出尔反尔、贪得无厌、寡廉鲜耻的小人,自身尚且难保,根本不可能去“度人”,跟随他求“圆满”,只能是绝路一条。三是工作人员指出,李洪志一次次推出“最后圆满”,却始终不能“圆满”,根本问题在于永远不可能“圆满”。 说实话,我虽对“法轮功”十分痴迷,但并不全盘接受,只是对“求圆满”、“上层次”情有独钟;虽然固执,却因屡次“护法”、“弘法”未达到其想象的“层次”和应长的“功力”,开始怀疑自己的路走得是否对;加之前期单位领导满腔热忱的规劝以及亲朋好友始终如一的关怀、体贴与照顾,内心也曾有所触动。又经过在市心理矫治中心一个多月的系统学习,对李洪志所谓的理论基础、控制手段,以及国外一切邪教的进一步了解,使我逐步认识到李洪志所谓的“圆满”是永远不可能的,并最终使我彻底转化。 李洪志为我们这些“法轮功”练习者勾勒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所谓“法轮世界”,用“上层次”、求“圆满”来诱惑我们一步步走向深渊。我虽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但性格有缺陷,平时比较封闭,与外界缺乏交流,看问题往往带有片面性,消极避世而又十分自负,接触“法轮功”后,被其所描述的虚幻、完美的“另一层空间”所吸引,陷入盲目追随的地步。 其实,李洪志的“圆满”之路就是实实在在的“不归路”、“死亡”路。 首先,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邪恶理论决定了这一必然结局。李洪志歪理邪说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地球是“垃圾站”。在《转法轮》中,李洪志详细阐述的他的“垃圾站”理论:“人都是从宇宙各个空间掉下来的。因为他不符合那一层宇宙的法的要求,那么,他只有往下掉。直至掉到常人这个状态来了。返不回去的,就只有继续轮回到业大销毁。所以,地球就有多次劫难。宇宙中不好的往下掉,掉到宇宙的中心──地球。地球就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在《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中,他强调了这种毁灭的可怕:地球“面临毁灭,彻底毁灭,那叫形神俱灭,非常可怕”。在《接受美国时代周刊采访时的谈话》再次阐明:“我能预测这样一个未来,人类的四肢变形,身体各处不能活动,内部器官失去功能”。 李洪志给他的弟子描绘了一幅十分恐怖的图像:如果在地球这个垃圾站中返不回去,就只有在轮回中业大销毁!是四肢变形,是形神俱灭。那么出路在哪里?尊敬的“李大师”大言不惭地说:“在国内外,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的只有我一个人在做”,“我给人们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一边是形神俱灭,一边是“把地球攥到手里都不费吹灰之力”的宇宙主宰,极度的恐吓加上极度的诱惑,李洪志就是如此毫不掩饰,如此赤裸裸地引诱他的弟子“圆满”、“飞升”。而怎样“升天”“圆满”?李洪志也未掩饰,在海南的弟子弘法途中遇车祸死亡后,李洪志就亲笔写信给海南“法轮功”辅导总站站长:“我的那八位弟子在他们各自的世界里圆满了。”这就是“圆满”! 其次,李洪志步步引诱控制导致了这一必然结局。任何一个“法轮功”练习者初学时,李洪志要求的主要是练功,之后,练功退而为次,开始强调“学法”,并反复申明,“学法”比“练功”更重要;再往后,则是“弘法”、“护法”和“正法”了。李洪志所谓的“经文”也是从《正法》、《挖根》、《走向圆满》,这些如果说还多少有点练功、学法的影子的话,到《去掉最后的执着》、《严肃的教诲》、《窒息邪恶》、《除恶》、《忍无可忍》、《发正念》,等等,已经是赤裸裸地煽动,歇斯底里地狂吠,公然胁迫、威逼其弟子对抗法律、对抗政府、对抗社会。如果那些痴迷者能扪心自问,假若当初真为了强身健体,到目前哪还有一点与自己的初衷相吻合?按照李洪志设计的道路走下去,后果不言自明。 再次,以自杀、自焚求“圆满”几乎是全世界邪教的共同特点。纵观世界各大邪教,概莫能外。仅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就有美国的“大卫”教派80余人自焚于骆驼山庄:“人民圣殿教”数百人绝食自尽于原始森林,幸亏被警察发现抢救才死里逃生;乌干达“恢复上帝十戒运动”,400余名教徒集体自焚。法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的邪教也无不如同出一辙。同样,如果我们在“法轮功”
求“圆满”的泥潭中陷下去,也绝不会有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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