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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诱导弟子违背道德的言论

  法轮功打着“崇尚道德”、“教人向善”的幌子,吸引徒众、蒙蔽视听,然而,其实际却六亲不认、伤害家庭,见死不救、毫无人性,甚至男女双修、违背人伦,等等,这些违背道德的行为,都是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诱导,请看李洪志的有关言论:

  一、人间没有你真正的亲人,真正的父母在宇宙
  1、“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不是人类的,数不清。……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转法轮》第205页)
  2、谁是你真正的亲人哪?……一生一生的,每一生每一世你有多少父母,有多少妻子儿女、姐妹兄弟呀?……你都数不过来……哪个是真的……你真正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的父母。所以你真正的父母,正在那儿看着你,盼你回去你不回去,迷在这里,还觉得这里都是亲人。(《法轮佛法悉尼讲法》P74)
  3、今生我是你的亲人,来世那说不定又是谁的亲人呢,咱们就是一世的缘分。就像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谁能代替谁呢?(《美西国际法会讲法》)
  4、人家讲佛教乱了,儒教的东西都跑到佛教中去了,什么孝敬父母、儿女情都跑进去了,佛教中没有这个内涵。《转法轮》P205
  5、我说你妄想,你干涉不了别人的生活,左右不了别人的命运,包括妻子儿女、父母兄弟他们的命运,那是你说了算的吗?《转法轮》P140
  人由母亲所生,这是三岁孩子都明白的事,然而,李洪志却违背人伦地说:“人是来自宇宙”,为此,大法弟子不再感恩于生己养己的母亲,错误地认为自己真正的父母在宇宙,甚至把亲人看成是住在“人间客栈”的陌路,只有一世的缘分,因而,有的大法弟子不再孝敬父母、有的不再关爱亲情。原法轮功习练者刘畅曾对采访她的记者说:“她是从天上来的”,并且对被她丢弃在家、卧床不起、患有直肠癌的老父亲,毫无牵挂、一脸漠然。

  二、人类社会是垃圾站,修炼人已经不是人
  他说:“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地球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在美国东部法会上讲法》));“人的最早生命是来源于宇宙中。人因为有了私心,做了坏事,才一层一层地往下掉,最后就掉到宇宙垃圾站——地球这一层次中来了。……站在功能角度上看,或者站在大觉者角度上看,本来这些生命体是应当销毁的”(《转法轮》p4);“现在……社会在整体往下滑,你回头看一看人、今天的人类社会,就会发现很可怕!真的很可怕!你看现在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转法轮》);“地球在这个庞大的宇宙中就一个烂苹果。苹果里面的每个分子就像每个人一样都已经腐烂了”《在美国东部法会上讲法》;“那作为人来说,修炼结束了,这个环境就不需要了,那么剩下的人就是人渣,人不行了就会被淘汰。”(《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p110)“其实你们再也不是常人中的人了,你们都回不去了,你们真的回不去了,你们和常人的差距相当之大了”(《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既然地球是垃圾站、今天的人类社会又十恶俱全,像已经烂透的苹果,面临淘汰;而修炼人与常人差别已经很大,他们不是人而是神了,那么,修炼者因鄙夷人类社会,不会珍惜与人间常人的情,就会因此放弃做人的责任,有的把病重的父母独自丢弃在家,有的把嗷嗷待哺的孩子搁在一边。

  三、李洪志还宣扬情欲是修炼的障碍
  “不去掉情、欲,不放下常人心是修炼不好的,你必须在常人中把各种不好的思想全部去掉,你才能提高上来。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转法轮》);“执著于名、钱、色、情,则必口善心魔,惑众乱法,与恶者无别,无法圆满”《修者忌》;“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就不能混同于常人。说句严重一点的话,你已经不是人了……人有七情六欲,为情活着。你在逐渐地看淡这些,逐渐地放下这些,在修炼过程中你直至把它完全放弃”(《在纽约讲法》P5);“人就是为这个情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份,处处离不了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转法轮》P140);“旧势力、旧的宇宙把什么东西看的最重?就是色,就说他们把这些事情看的非常的重,所以谁要在这方面犯了戒,谁要在这方面做的不好,那旧势力、那个宇宙所有的神都不会保你,而且都会把你往下推”(《洛杉矶市讲法》);“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圆满功成》)。
  按照李洪志的说法,“情欲”是修炼的羁绊、圆满的障碍,如果执着情欲,不仅修炼不好、上不了层次,还会遭到旧势力、那个宇宙所有神的排斥,为此,大法弟子为了达到最高境界——修炼圆满,不再尽家庭的责任和义务,有的不再过常人的夫妻生活,甚至丢弃家庭。《我在“弘法”中看到的法轮功真相》文中的受害者李秀珠在外亲眼目睹的一些事:有的夫妇俩练功,为了自己的圆满,把10岁的孩子交给80多岁的老母亲来管,完全不想一老一小怎么生活,还拿这些事在圈内宣扬自己,来证明自己完全抛下了人情。《男女双休吞噬了她的幸福》文中受害者晓梅,为修炼与丈夫“禁欲”,把本来恩爱的丈夫,当成了垃圾丢在了一边,独自离家出走。

  四、男女双修阴阳平衡,加持功力早日圆满
  1、“在修炼界有这么一种修炼方法,叫做男女双修。男女双修的目的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的。因为人身自有阴阳存在,在阴阳的相互作用下,自身就能达到阴阳平衡,也就能够产生出许许多多的生命体”(《转法轮》)。
  2、“我们发现现在男的女元神特别多,女的男元神特别多,正好符合现在道家所说这种阴阳反背、阴盛阳衰的天象”、“结印时,男的左手在上,女的右手在上。为什么这样呢?因为男的是纯阳之体,女的是纯阴之体。男的要抑制你的阳,发挥你的阴;女的要抑制你的阴,发挥你的阳,达到阴阳平衡”。(《大圆满法》)
  3、“佛是没有观念的,佛都是一丝不挂的”(《纽约讲法》)
  4、“那个佛呀神呀是没有常人的情的,也和常人对事物认识的那种概念”。(《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P7)
  李洪志说男女双修能净化身体、提高功力。为此,许多法轮功练习者鄙夷正常的夫妻生活,而贪恋推进圆满的“男女双修”,因而男女混居,进行双修或群修,违背人伦道德、伤害夫妻感情,甚至有的为此导致了家庭分裂或其他人间的悲剧。2004年上半年,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法轮功成员王孝玉(男)与李明英、李明华姐妹进行“男女双修”(乱伦)。在“双修”过程中,泯灭人性的王孝玉为“驱魔”“上层次”,先用棍棒对李氏姐妹的乳房和下身进行伤害,后又与李氏姐妹一起,将同为法轮功修炼者的李明英丈夫荆涛乱棍打死,为“男女双修”酿出了命案。

  五、人类业力大了就要被淘汰,这是神在警告人
  1、“人不治天治。人类发生劫难的时候,都处在这样一种状态下。”(《转法轮》第311页)
  2、“业力大的地区,发生灾难就多”《浅说善》
  3、“天要报应人的时候,人就认为是自然现象……人就不把这些现象当做是神在警告人:不能这样。人就把它当成自然现象。我们世界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不是偶然的。你就看一看,如果那一个民族,那一个地区,或者那一个人做了坏事,紧接着会有特殊的现象出现。人的灾难,人的一切都是人自己搞出来的”。《欧洲讲法》
  4、“大面积的人有了业力怎么办?那就会出现地震、火灾、水灾,甚至于瘟疫和战争。”《欧洲讲法》
  正是在李洪志“业力淘汰、老天惩罚”的言论迷惑下,法轮功习练者才在人类灾难面前,幸灾乐祸,毫无善念。如今年初中国南方发生冻雪灾害时,法轮功造谣说,“中共的人权迫害、虐杀法轮功学员、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才“造成天怒人愤”;在中国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时,作为同是中国人的法轮功,没为灾区人民献一分钱、尽一份力,而造谣说“老天明确表态:中国到了巨变的时刻!”甚至不顾公德、公理,在美国纽约法拉盛公然破坏华人为四川灾区募捐活动,引起公愤。

  六、遭罪就是在还业债,吃苦还业才有幸福的未来
  1、“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难。”(《转法轮》第3页)“我们人类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程度,几乎人人都是业滚业滚来的,人身上都有相当大的业力。”
  2、“遭罪就是在还业债。所以,谁也不能够随便改动它。改动了就等于欠债可以不还;也不能随便任意去做,否则,就等于在做坏事。”(《转法轮》)
  3、“其实人类社会的理在宇宙中是反理。人有难、有痛苦是在为人还业,从而有幸福的未来。……吃苦受难是除去业力、消除罪过、净化人体、提高思想境界、升华层次的大好机会,是大好事,这是正法理”(《越最后越精进》)。
  4、“我跟大家讲,人与人之间发生了矛盾,他踢人一脚,他打人一拳,可能弄不好是以前那人欠他的,他俩结账了。你要管的话,他们之间没结成,等到下回还得重来”、“从人的道理上你是做了一件好事,可是在那安排这件事还业的神看来你是干了一件坏事”。(《转法轮》
  李洪志宣扬“人做坏事造成业力”、“遭罪就是还业债”,反对救助残疾人、反对救灾济贫甚至反对“献血”救死扶伤以及见义勇为。既然一个人遭受不幸和磨难,是因为自己或前世欠下别人的“业债”造成的,并且遭罪就是在还业债,那么,不能随便去改动,改动了就等于欠债可以不还,就等于在做坏事。为此,按李洪志的说法,一个人之所以成为遇难、残疾或者短命,是因为前世做了很多坏事,罪孽深重,没有还清身上的“业力”所致,如果帮助了残疾人,“残疾人太舒服了,就还不了业。下一世可能还会残疾”(见《转法轮》法解)。李洪志正是用这些理论改变了习练者判断是非、正误、善恶的标准,使习练者善恶不分、是非不辩,思维和行为反常。遇到别人有难,从来不伸援助之手,甚至还自我安慰地说:“不能破坏别人还业债”。

  七、“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能“一举四得”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当一个人骂别人、欺负别人的时候,就会把“德”扔给别人,骂得越重,给人家的“德”越多;而属于委屈的一方,遭受痛苦的一方,虽然遭受了痛苦,却得到了对方的“德”,因而长了“功”、上了“层次”,因而并不吃亏。
  因为有了“消业”、“得德”、“长功”、“上层次”四大好处,一些“法轮功”习练者“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表面看来心性挺高,实际呢?为了自己的圆满,不惜“遭受痛苦”而要别人的“德”,让别人掉层次,伪善掩盖下的私心太大了。而按照李洪志的这种逻辑,打人、骂人、欺负人的恶人成了送给别人“德”的好人,而被打、被骂、被欺负的受害者成了欠别人业债的债务人,不但该打、该骂、该欺负,而且还得感谢打人者给了你“德”,使你“长了功”。这就是李洪志宣扬的打人有理、骂人有理、欺负人有理的强盗理论,真是好坏不分,还有什么道德标准呢?

来源:凯风网 作者:梦溪 选稿:小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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