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是如何看待死亡的

作者:大弓 安华 来源:凯风网

  8年前,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了举世震惊的“法轮功”修炼者自焚的“1·23”事件,为什么这些修炼者对生命如此漠视,“法轮功”究竟是如何看待死亡的呢?其实,“法轮功”对于死亡的态度不仅与现代科学不相符合,而且是自相矛盾的,可是正是这种态度却直接影响到了修炼者,扭曲了他们的行为,成为一系列人寰惨剧的根源。为什么会如此,值得深入分析。本文略析如下,权做抛砖引玉。

  一、“法轮功”看待死亡的态度与科学不相符
  生与死是相对的概念,万物都有生有死,这是正常的自然现象。从科学的角度,死亡是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人和高等动物的死亡可分为因生理衰老而发生的生理死亡或自然死亡,因各种疾病造成的病理死亡,因机体受机械的、化学的或其他因素所造成的意外死亡。死亡的过程可分为临床死亡和生物学死亡两个阶段。
  与此不同,“法轮功”却不承认科学对死亡的解释。在“法轮功”看来,人的肉体与“元神”是可分的,“元神”是可以自由离开肉体的,“涅槃”就是和尚将肉身扔了,“他自己的元神带着功上去了”(《转法轮》)。修炼“圆满”时,除非去“法轮世界”,去其他地方的,都不需要带肉体,只要“元神”去就可以了,否则“对上边来讲带一个身体回去,神佛会觉得你们好象带了一个奇奇怪怪的东西回去了,所以他们那儿根本就没有,不要”(《在瑞士法会讲法》)。“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得很清楚:“人的元神是不灭的。”他在《转法轮法解》中说:“人的元神就是不灭的。说人死了根本就没有死,我看是没有死。”他《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中还进一步说:“我说人不会随着你的生命死亡而死亡……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更为离奇的是,李洪志甚至认为科学认为死亡意味着新陈代谢的停止是不对的,在他看来,新陈代谢停止应当是青春永驻的根据。他在《转法轮》中说:通过“性命双修”,可以使修炼者体内充满“高能量物质”,这种物质“能够把人的肉体细胞,最无能的细胞抑制住了。一旦抑制住之后,就不会产生新陈代谢了,最后完全代替了人的肉体细胞”。从此以后,“他的细胞不会消亡,那么他就青春长驻了”。

  二、“法轮功”看待死亡的态度存在逻辑矛盾
  修炼人是否有“生老病死”呢?“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的说法前后不一,存在逻辑矛盾。在他看来,常人应有“生老病死”,修炼人却不该有。他在《转法轮》中说:“常人就是应该生老病死”,“老、病、死也是一种魔”。真正的修炼人怎么可能被“魔”控制呢?他进一步说:“作为一个修炼人,今后的人生道路会改变的,我的法身要重新给你安排的”,“真正往正道上修炼,谁也不敢轻易来动你的,而且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也就是说,修炼人不会有常人那种“生老病死”的状态发生。但是事实与他所说并不一致,修炼者确实出现了与常人同样的“生老病死”的现象。李洪志《在新加坡讲法》中也承认:“有的人在炼功中死亡了。”他《在北美大湖区讲法》中也说过:在所谓“邪恶的魔难”中修炼人“有的被抓、被打、被迫害致死”。而且封莉莉、李国栋,都是海外“法轮功”高层人士,为李洪志鞍前马后效力多年,最终因癌症病死。
  “法轮功”在论述“圆满”与死亡的关系上也存在逻辑悖论。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的很明确:“你要真正地修炼,马上就遇到生命危险……有许许多多气功师不敢往高层次上传功带人……他保护不了你……我可以做这件事情,因为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我们做这件事情也不允许走偏的,真正往正道上修炼,谁也不敢轻易动你的,而且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他还说:“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你能够自己保护你自己为止,那时候你将走出世间法的修炼了,你已经得道了。”然而事实上修炼人死亡的情况不断发生,李洪志《在新加坡法会讲法》中狡辩说:“有的人在炼功中死亡了,看你怎么办?他也可能圆满,也可能他是魔,那么都不是孤立的。”但怎么才算“圆满”,怎样才算是“魔”,界定并未说清楚。他在《严肃的教诲》经文中还说:“为坚修大法而失去人的生命,他们都是圆满。”究竟是在李洪志“法身”保护下“得道”算“圆满”呢,还是“在炼功中死亡”或“为坚修大法失去人的生命”算是“圆满”,因其尖锐对立,存在严重的逻辑矛盾,让人难以理解。

  三、“法轮功”看待死亡的态度导致了系列命案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在欧洲法会讲法》中讲了一段十分阴险毒辣的话,可谓后来提出“放下生死”的原始脚本:“今天你就面对着死亡,不管是任何一种死亡形式,你面对死亡你毫不畏惧,你根本就不在意。我也许死掉之后我会去天国,那么死亡的事情真的就不会有了。关键是看人心……你的心不动,其他表现都是假的,形式是假的。”李洪志在《去掉最后的执著》经文中也特别要求:“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他在《除恶》经文中强调说:“能在考验中走过来的大法弟子都要圆满地离开”,“圆满了就是光焰无际的神、佛、道,具足一切佛法神通的伟大形象,是人像无存的”。
  对于李洪志这些阴毒的邪语恶言,修炼者心领神会,以实际行动验证着“放下生死”的果敢,演绎出一幕幕人寰惨剧。河南开封“法轮功”修炼者王进东、郝惠君、陈果、刘春玲、刘思影等7人为“圆满升天”在天安门广场举火自焚,造成两死三残,震惊世界。湖南常德“法轮功”修炼者谭一辉为了“正法”,按照李洪志“放下生死”的要求,在北京海淀区自焚身亡,他的母亲悲愤地哭喊着:“李洪志,你还我的儿子!”北京“法轮功”修炼者傅怡彬自认为炼成了所谓“真人”,为将全家人“度”到天国世界“永享欢乐”,竟然持刀将妻子、父母血腥杀害,并且认为在他的心目中:“他们是一种皮影,是一种行尸走肉,砍他们跟砍猪、砍牛、砍狗,没有什么两样”。他还表示:“我这是第一次,后面还有三次呢”,“还要杀!”山东威海“法轮功”修炼者董宁自以为修炼“圆满”,为“度”他人,竟用菜刀砍向自己的父亲,好在被受伤的父亲在搏斗中制服。后来他又持刀将邻居姜文彩老人砍得遍体鳞伤,幸好被闻讯及时赶到的民警强行制止,姜文彩老人才躲保住了性命。湖北武汉“法轮功”修炼者彭敏,因违法犯罪判刑,在看守所中他趁放风之机突然用头撞向铁门,当场撞断颈椎,被紧急送往武汉市第三医院救治,到医院时,他已停止了呼吸和心跳,他死后,母亲李银秀认为他不是死亡,而是“圆满”。这些事例只是冰山一角,但已能够说明问题。

  总之,“法轮功”看待死亡的态度,有悖现代医学科学,而且“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的各种说法也充斥不难自圆其说的逻辑矛盾,更为可怕的是“法轮功”看待死亡的态度直接影响到修炼者,使他们受到蛊惑后行为扭曲,干出了一系列伤天害理的事,制造了一起起血腥命案,使“法轮功”的邪性暴露无遗,与世界其他邪教乃一丘之貉。希望尚痴迷并深陷“法轮功”泥沼的修炼者汲取“1·23”惨案的教训,早日醒悟,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