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李洪志引诱弟子的手段

作者:辛然 丁子 来源:凯风网

  无求自得,是邪教法轮功行骗的重要手法之一。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你放下了执着心,你的层次也就上来了,你定力也就加深了……去掉人的各种欲望、执着心、不好的东西,你才能够把自己不好的东西倒出来,你才能够浮上来。”也就是说,要想修炼成功首要的条件就是要放下“执着心”,舍弃“名、利、情”,抛弃对亲人的爱、对社会的责任,对工作的敬业,还有对李洪志的怀疑。在“舍利”的同时,实际上字里行间充满了对修炼者的引诱,笔者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剖析李洪志引诱弟子的手段。

  一、通过描绘“极乐世界”对弟子实施引诱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在其所倡导的人本主义人格理论中提出人的需求按照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要的阶梯和层次构成,而人们的各种需要从本质上来讲就是对功利的一种渴望和追求。对于这一点,作为“宇宙主佛”的李洪志当然心知肚明,因此李洪志极力宣染“修炼”成功后进入的“极乐世界”和成为“佛道神”的种种诱人好处。
  李洪志在《转法轮》是这样描述的:“极乐世界树都是金的,地是金的,花是金的,鸟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到那里找不到一块石头,花的钱据说就是石头”,“所以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在李洪志的这种虚构的“极乐世界”和“佛道神”理论的诱惑下,一些习练者开始狂热的追求“得道升天”和“成仙成佛”,甚至为了进入“极乐世界”和修“佛”成“仙”连生死都不怕,以求实现“南柯一梦”。如华北油田“法轮功”练习者马建民抱着得道升天,进入极乐世界的幻想,于1998年9月4日下午在其家中剖腹自杀。再如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法轮功”习练者王秀兰,由于天天幻想“进入高层次成仙成佛”,于1998年11月15日溺水自杀。作为旁观者我们究其原因,原因其实很简单。由于在现实生活中“大法弟子”们大多经过一些曲折和坎坷,觉得人的日子过得很艰苦,而且由于长期沉迷于修炼,使一些习练者的生活状况更是雪上加霜,他们的骨子里无时无刻不在为“得”、“失”而权衡和选择,他们比常人更渴望能得到某种常人所难能企及的心理和物质补偿,而李洪志的“极乐世界”和“佛道神”“理论”正好弥补了这些处于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习练者的这种超乎常人的心理渴求,于是发生这种以极端行为追求极端功利的自杀或杀人案件似乎也就顺理成章了。

  二、通过各种“功能神迹”对弟子进行引诱
  俗话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此话虽有偏颇但却有一定的道理。人都是受利益的驱动去选择和实现自己的某种目的。李洪志在给弟子安排所谓的“世间法修炼”、“出世间法修炼”,使修炼者由人体向神体转化的过程中,他的“法轮理论”就利用了人们自私的这一弱点。
  首先是“修炼”到极高层次后,“修炼者”能“开天目”。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到了极高层次,走出世间法修炼以后,还会出现一种复眼似的那种眼睛……想看什么就看什么,一眼看去把所有层次都看了。”这里面的“复眼似的那种眼睛”就是李洪志所谓的“开天目”,而李洪志的目的是什么呢,他自己交待的很直白,他在《转法轮》中说“开到慧眼通,你不具备隔墙看物、透视人体这种本事,可是你却能够看到另外空间存在的景象。这有什么好处呢?它能增强你练功的信心,你切切实实地看到了常人看不到的东西!”这其中所包含的诱惑已不言自明了!
  其次是“修炼”还能得到常人无法企及的“神通”本领。如:练了“法轮功”就具有“摄魂大法”,这种“摄魂大法”的“威力”是相当大的,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能把人的整个元神揪出来,那个人立即就不会动了……大家知道,如来佛手里那个碗,这么一照,你看孙悟空那么大,一下子变成一小点。这个功能就能起到这么一个作用”。而且还具有“把地球攥在手里也不费吹灰之力”(《在欧洲法会上讲法》)等等常人根本无法想像的“神通”。正由于这种日复一日地让“法轮功”练习者沉迷于这种对“神通”的渴望和追求状态,从而使他们丧失了基本的批判、怀疑、分析、辩证的思维能力,因此,他们不仅不承认自己的不正常,反倒以“修炼者”自居的“心理优势”认为别人不正常。
  再次是修炼“法轮功”还能包治百病。这种例子在其“法轮功媒体”上都比比皆是,主要包括什么癌症痊愈、死人复活、中风霍然、血压平服、肝炎转阴、聋子复聪、哑巴说话等等,反正凡是你所能想到的“奇迹”练了“法轮功”就能发生,你想不到的练了“法轮功”也能发生,此种例子在凯风网“荒诞的神迹”栏目中应有尽有,笔者就不再展开进行论述。
  说来说去,李洪志就是通过紧紧抓住练习者的现世功利心态和趋利避害的自保心理,以诸如此类“神通”在修炼的过程中不断地进行功利性引诱,使“法轮功”练习者的思维和行为逐渐与社会的共同规则格格不入,走上了一条追求个人极端功利的道路。

  三、通过“消业驱灾”对弟子进行引诱
  李洪志紧紧抓住修炼者对当前社会现实中的阴暗面和消极腐败现象等问题的不满,而又无能为力的心态,通过渲染其“末世说”和“消业说”等邪说来强化习练者“主动修炼”意识。
  李洪志说,“人类在史前时期每次不同周期毁灭时都是人类处于道德极其败坏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我们人类生存的空间正处于这个危险的阶段,唯一的办法就是赶紧逃离。”在这里,李洪志故意夸大了现实中的某些消极阴暗现象引起人们思想的共鸣,暗示现实中“道德下滑”的情况与“史前”“人类不同周期毁灭”的情况极为相似。而逃离的办法呢?李洪志在《法轮佛法——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中给出了避免地球灭绝,人类灭绝的“方法”:“我说在中国那个地方,现在有一亿人在学我们的大法,我们在全世界各地也有许多弟子在学这个大法……如果这些人都在向善,在修,做好人,有这么多的好人在,要是宇宙或者地球毁灭了,这些好人怎么办呢?……毁,是因为它不好了才毁,有这么多好人怎么毁呀?”。言下之意很明显,因为世界有了我们这些习练“法轮功”的人员,才避免了地球和人类灭绝!同时习练“法轮功”还有一个明显的“好处”就是能“消业”,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我们人类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程度,几乎人人都是业滚业滚来的,人身上都有相当大的业力”,而这“业力”是导致人身体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生老病死都是“业力轮报”,而习练“法轮功”正好是“消业”的唯一途径,不光能彻底根除习练者身体的所有疾病和生活中的不幸,而且还能净化“那无比肮脏的身体”,最终成为“佛道神”!
  李洪志还通过不断向弟子们灌输“为自己而修炼”的观点,来强化习练者的“主动修炼”意识。李洪志在《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中说:“同时我还告诉你们,从你们修炼那天开始一直走到今天这一步上来,我所告诉你们的,我所叫你们做的,没有一样是为了别人。”在《悉尼讲法》中说,“我要成佛,我要修炼,我要圆满,我要如何如何,这都是很高层次贯穿下来的私,但是我要你们真正做到无私无我正法正觉的觉者,只有这样你们才能真正达到生命的永远不灭。”既然一切都是为了自己,难怪“大法弟子”们要拼命护法了,他们知道维护“大法”就等于维护自己的“圆满”!

  李洪志通过上述邪说既使习练者似乎有了一份挽救地球,挽救人类的“崇高”的“使命感”,又能满足他们个人对眼前功利的渴求和满足,因此使那些本已丧失基本判断能力的习练者,从意识上开始发生由“要我修炼”到“我要修炼”的转型。在这种功利性色彩极浓的“主动修炼”意识的驱动下,“法轮功”练习者中为了达到“圆满”和“得道升天”的目的,其“修炼”手段也越来越极端,越来越不择手段,不顾事业、不顾家庭、不顾身体、四海奔波者有之;毁了事业、毁了家庭、毁了身体,自杀、杀人者有之;因为触犯法律而进过劳教所、监狱的法轮功痴迷者也有之……。
  如为扫除走向其“圆满”的障碍而亲手杀死父亲和妻子,将母亲砍成重伤的“法轮功”痴迷者傅怡彬说:“我练了‘法轮功’以后,我认为他们是一种‘皮影’,是一种‘行尸走肉’。”“他们根本不知道生命为何物,根本不知道人生的价值如何?我面对几个肉身,跟砍狗、砍猫没什么区别。虽然他形状上是我的父亲,但是我的父亲这个肉身已经坏了,已经到时候了,把他抛掉”。如此变态而怪异的“主动修炼”意识,着实让人觉得不寒而栗,他们暴露出来的这种极端功利思想又该是何等的可怕!